##HIDEME##

2009年7月12日 星期日

三澤光晴台北經典試合追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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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參加了生平第二次摔角觀影會
寄件者 20090712


主持人隆老帶了幾本摔角雜誌(我本來也想帶我的來交流說XD)
寄件者 20090712


寄件者 20090712


記得上一次是一位和田兄在台大主辦的

不過這次的主題真的是讓人唏噓至極

就像主辦人MI姐說的~這是不幸的緣分

如果能永遠不聚會換三澤別走

那在場的每個人都願意永遠的放棄的

有機會上台跟大家說說自己對三澤的感言

寄件者 20090712


想起以前在跑步的時候都會想像三澤跑在前頭

追趕著他的背影

希望成為一個像他一樣的強者

沉穩 強大 不輕易放棄的態度

直到這一兩年才稍微抓到一點點那種感覺

而三澤卻這麼樣的走了

我的雜誌"週刊摔角"大概都是兩千年那一陣子的

他帶領將近三十位選手與工作人員從全日退團 創立諾亞摔角

就是為了完成夢想 打心目中的摔角

而近幾年 全日聲勢低落 引進武藤敬司

打比諾亞還諾亞的摔角(APE形象表演賽)

我就很氣馬場元子跟守舊派

三澤當全日社長時不能讓他做這些嗎?

一定要逼人走光了才覺得悔不當初?

也許.....三澤就不會走了

現在三澤夫人真由美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

由誰來經營?諾亞摔角是什麼樣的摔角?

我最近才知道哈士路

看過一場之後覺得可以重新定位摔角的定義

普通的比賽並沒辦法讓我重頭笑到尾

不過哈士路對我而言不是摔角 是"娛樂"

正常的摔角之餘偶而看看還蠻過癮的

川田跑去哈士路還是很讓我不解~為什麼不去諾亞@@?

連續近十個小時的觀影會

我原本以為時間太長

但是影片開始之後

我錯了~十小時是不夠的

三澤二十多年的摔角

十小時是無法完整解釋的

之前有馬場 鶴田 橋本過世

但是只有三澤

才能聚集這麼多人來參加活動

一群人一起看影片的感覺雖然比不上現場比賽

但是還是比自己一個人看電腦影片好的很多

今天的女生摔友比想像中的多

特別是帶小女生一起來的更猛^^"

我與隆老
寄件者 20090712


我與MI姐
寄件者 20090712


大合照
寄件者 20090712


在台灣對於接收摔角的資訊似乎都比較間接

類似的的活動也不多

希望以後還會有機會跟日摔同好們聚聚~

三澤會一直活在我們的心中的
寄件者 20090712

寄件者 200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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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

活動公告:追思 三澤光晴選手經典試合放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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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摔角

舉辦日期:2009年7月12日 
舉辦時間:pm12:00~pm22:00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綜合大樓
(本次活動場地展示:LINK HERE
交通導覽:LINK HERE

集合時間:pm12:00~pm12:30
集合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大門口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集合聯絡人:隆老大
(關於聯絡的方式,隆老大將會在收到各位的參加報名mail之後
會告知您。)
活動費用:新台幣250元整 (現場收費,懇請大家盡量自備零錢
,感激不盡!)

活動內容:
贯 pm13:00~pm13:40--
现 主持人說明活動舉辦目的(主持人─MI姐)
现 追思 三澤光晴選手默哀儀式
现 摔角迷追思感言發表

贯 pm13:40-- 三澤光晴選手經典試合放映
三澤光晴之五冠王軌跡
现 VOLUME-1 傳說之虎
现 VOLUME-2 結成!超世代軍
现 VOLUME-3 熱鬪!世界雙打

贯 pm17:00~pm18:00-- 中場休息,用餐時間

贯 pm18:00--
三澤光晴之五冠王軌跡
现 VOLUME-4 悲願!三冠王者
现 VOLUME-5 達成!五冠王

贯 pm21:00--
NOAH 2000‧12‧23有明GREAT VOYAGE
现 三澤光晴 vs Vader

贯 pm21:30--
NOAH 2003‧3‧1 日本武道館
Navigate for Evolution
现 三澤光晴 vs 小橋建太

贯 pm22:00--
活動結束。
寄件者 摔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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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參加活動的摔角迷們,煩請您寄一份報名mail給"隆老大"
報名信箱:kings.road@msa.hinet.net

報名E-Mail範本如下:


信件標題:參加三澤光晴台北經典試合追思會

信件內容:

參與人:(例)隆老

聯絡手機:(例)09xxxxxxxx

聯絡mail:(例)kings.road@msa.hinet.net

居住地:(例)台北

備註:(例)因上午上班,無法準時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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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永遠的流行音樂之王~Michael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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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Michael Jackson

好啦~

我先承認他過世的時候我沒什麼感覺

加上三澤光晴先走

給我的衝擊大很多

而麥可這些年聲勢下降

傳出的又都是負面新聞

我不會因為他走了就只說好聽話

我很直接說好了

喜歡小孩是一回事

可是讓小孩跟你同床共枕又是另一回事

你心中存著再多的童真善念

孩童的父母會跟你想一樣的嗎?

這樣跟親戚姪兒一起睡是不一樣的

我覺得若那是他的優點也變成了他的缺點

他讓小孩變成大人對付他的武器

(這世界真他媽邪惡)

我在國中的時候就超迷他的

從錄音帶開始買他的專輯

後來有買CD 演唱會錄影帶

學他的月球漫步

一直以來我很少有說誰是我偶像是誰或是喜歡的歌手

有人問我回答的都一定是麥可

我沒有看過幾個還沒死卻那麼值得崇拜的人

麥可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存在

他是地球上惟一一個個人特色超越形式的超級巨星

(MIB演他是外星人,是真的我也不會意外XD)

他的音樂&舞蹈帶動風潮
寄件者 Michael Jackson

超越時代 引領時代
寄件者 Michael Jackson


最炫的舞步 最貴的MV 最棒的演唱會 最難洗脫的醜聞

麥可不只是個歌手 藝人

他用表演帶給世界夢想與希望

在我的心裡深處 從來沒有信過那些媒體說的東西


因為麥可



永遠是麥可




Michael Jackson-They don't care about us +Lyrics (Prison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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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

島國末日與統一異境 by彭維昭(台大外文系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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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jpg

三十一歲。

統一了。

我嫁給外國人了。

其實想來想去,嫁給外國人這件事帶來的衝擊比統一還要大。或許是因為我從來就沒想過自己會嫁給外國人,但卻常常想到統一。印象中似乎人人都知道統一快要來 了,統一像是白蟻躲在書櫃裡悄悄的蝕著木頭。平常是看不到白蟻的,只能從灑落地面的木屑推測白蟻的存在。然後有一天轟隆一聲書櫃就垮了,人們也不太驚慌, 好像早就知道會這樣似的。雖然頗為憤怒卻不惶恐,統一就是這樣。

統一來臨的那一天並沒有太特殊的徵兆,天氣也很平常,沒有那種傳說中的詭譎的風或是莫名的雷電,甚至還出了太陽。總統府升上五星旗的時候,沒有人立即反應過來。忽然間總統就變成特首了。接著特首發表了演說,中華民國便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了。

人們說這叫和平統一,因為街上沒有解放軍也沒有坦克,天空中連鳥的影子都沒有呢。或許遙遠的地方有一些飛彈部屬,但因為不在視線範圍內所以也不重要。總而 言之整個統一的過程都太平和也太安靜了,導致人們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反應,甚至還有一種「這大概是夢吧」或「我應該是聽錯了」的感覺。人們等了幾天, 期待社會上最激進的份子上街頭抗議,那時候他們(或部份的他們)就可以跟著走上街頭抗議。可是這些激進的人忽然都消失不見了,不知道什麼原因反正就是沒有 出現,總而言之街上雖然沒有解放軍和坦克,卻仍然平靜得彷彿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

等到人們想起來應該要憤怒反抗的時候,國際上早已承認了統一的事實,公安也代替警察開始巡街。簡單來說要改變的話已經來不及了,如果不接受的話就有可能被 殺死。當然那個時候死了很多人,但也都是無聲無息的死掉的。半夜走在巷子裡就有可能被抓走殺掉,如果一個人住的話房子也可能被入侵然後被殺死。但公共場所 卻從來沒出過事,治安好像還比以前好。或許殺人者不想讓人知道他(們)的意圖所以才偷偷摸摸的幹,通常一個人死了之後他的親朋好友也會跟著被殺,所以連報 案都省去了。

許多人被殺死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就像是面對明明知道有白蟻蛀蝕而倒塌的書櫃一樣,好像除了些微憤怒之外也就必須無可奈何地接受了。畢竟地板上 的木屑已經長久預告書櫃將倒塌的事實,所以人們也不過是等著必然發生的事情發生罷了。而且最憤怒的人都死了,活下來的都不是那麼憤怒的人,因此時間一久, 社會又回復了安祥快樂的氣氛。島上的人跟大陸來的人也都處得很好的樣子。

其實統一時候的狀況都是別人事後告訴我的,因為當時我正好在國外。有一天一個朋友跟我說我的護照報銷了,因為中華民國不存在了。一般來說應該要去大使館辦 一些手續才對,但我只覺得一切都無所謂,因此對於手續什麼的也不太熱衷。這時候有人提議我應該要嫁給外國人,因為這樣就不用當中國人了。我想了一下發生在 中國的六四、法輪功、三鹿奶粉、還有數不清的黑心商品,覺得當中國人實在很恐怖,或許嫁給外國人是個不錯的選擇。

事實上在那種情勢下要嫁給外國人並不困難,通常只要表示「我是臺灣人」就會被投以同情的眼光。有一個外國男人跟我說:「這世界上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成為一個中國人」,不久,這個外國男人成了我的丈夫。

我的丈夫一直鼓勵我參加「臺灣同鄉會」之類的組織,他自己也捐了很多錢幫助他們建立游擊隊。我原先很懷疑游擊隊是否真的存在,不過後來有一天我的丈夫跟我說他要去台灣打游擊,那時候我才瞭解這一切都是真的。

送我丈夫去搭船的時候,一股超乎現實的現實感向我襲來。我像瀕死的人一樣看見自己的人生跑馬燈,然後看到,三十一歲,統一了,我嫁給外國人了。現在這個外 國人要搭輪船到菲律賓,然後再換小漁船去臺灣打游擊。我忽然感到非常的憤怒以及莫名其妙,我為什麼要嫁給一個要去臺灣打游擊的外國人,或者臺灣為什麼會被 統一,或者我為什麼會三十一歲。這些事情從來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發生了,好像我對自己的人生一點辦法都沒有一樣。

我忽然想起幾年前遇到特首(以前的總統,現在的特首)的情景。當時的特首還只是市長,我跟他在同一家餐廳用餐。特首坐在一個隱密的角落,身旁有一個長相端 正,身材挺拔的男子。現在回想起來覺得特首也真是可憐,明明喜歡男人卻還要跟女人結婚。這麼說起來,特首好像也不太能控制自己的人生喔。

不過不太能控制自己人生的人卻處處影響別人的人生,我也不太清楚特首對自己的作為是否有所知覺。如果特首只是一個平凡的男同性戀,如果他熱衷的是同志運動而不是選總統,或是推行什麼識正書簡,也許我現在就不需要站在寒冷的港口送我的丈夫去我的故鄉打游擊了。

我的丈夫穿著厚重的藍色外套,圍巾把一部分的頭髮捲了進去。我想起他的陰毛跟頭髮一樣都是金色而卷曲的,第一次看到的時候還嚇了一跳呢。想到昨晚還跟這個 男人做愛,今天就要分別了,就覺得很不可思議。男人擁有的是西方尺寸的陰莖,只有性交的時候才會這麼清楚的意識到,我是在跟一個外國男人做愛呀。

他說他一向喜歡臺灣女人,因為我們看起來總是可憐兮兮的。尤其統一之後又更可憐了。所以無論如何他一定要跟臺灣女人結婚。對我來說嫁給外國人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啊,他卻當作行事曆上面的行程呢。

我的丈夫終於上船了,離開前他緊緊抱了我一下。我總感覺他大概不會回來了。我想我到底還是愛他的,這麼說起來也不太需要埋怨特首害我嫁給外國人。忽然間我 眼前浮現特首和中國男人性交的樣子,特首看起來好像很幸福。或許到頭來特首愛男人也愛中國人,我們不過就是用自己微不足道的人生,成全了他個人的幸福罷 了。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我的三十一歲]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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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庭只剩下空殼 by鄭文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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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接任「扁案」辯護工作近半年來,親眼目賭台灣司法的亂象,令人痛心。本來對於此一國人矚目的世紀大案,期望能藉此展現台灣法治及司法健康成熟的一面,沒想到剛好相反,一些正常法治國家所不應發生,而只有在專制獨裁國家才會發生的現象,竟然在本案都發生了。今藉此文批露此一現象,無非是希望台灣應再次澈底改造我國的司法,建立公平、公正、有憲法意識、受尊重及信賴的司法。

以行政手段換法官,公然干預司法,違法違憲
陳前總統二次遭公開抽籤而受理本案的周占春法官無保釋放,執政者為了押扁,竟然公然以司法行政之方式干預審判,藉由違法違憲之方式換由蔡守訓先生來審理及羈押陳前總統。也就是說,為了押扁,竟然可以公然干預審判,以司法行政之方式換法官,讓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而更離譜的是,這種公然干預換法官是嚴重地違法違憲,一般有點良知的法律人或法官絕對不會配合,然而,蔡守訓先生為首的合議庭竟然也甘之如飴,笑罵由人,真的是創造台灣二十一世紀的司法奇蹟。

特偵組洩露案情給媒體,藉媒體審判之方式打擊陳前總統,並變相剝奪其受公平審判之空間
陳前總統早已被部分媒體塑造成「罪人」的形象,不僅一般民眾帶著有色眼鏡看待本案,甚至連審理本案的法官亦難免被媒體影響、污染心證、而對陳前總統充滿偏執與成見,在如此惡劣的先天環境下,律師如何進行體制內、體制外的實質辦護,為自己的當事人平反以及爭取最起碼的公平審判權,過程中實在是步步危艱。

而本人在陪同陳前總統前往特偵組訊問時,發現竟然早上的偵訓過程,下午的晚報就一五一十的批露,足見特偵組洩密的情形相當嚴重。甚至有記者還主動告稱,特偵組提供偵辦之內容供媒體打擊陳前總統的情形,讓其看不過去。可見此種藉由洩密以打擊陳前總統之作法及心態可議。

羈押、延押不合理、不合法且不合憲
再來看的是我國落伍的羈押制度,對照鄰國日本的立法例,偵查中羈押期間為最長二十天,我國現行羈押制度相形落後,仍有押人取供、押期過長等違反人權之弊病。無論官方如何將羈押胭脂抺粉為「必要之惡」,事實上,看守所就是監獄,看守所就是把所有尚未定罪的被告都當成是有罪人在處罰。不可諱言,我國現行羈押制度確實違反聯合國「一九六六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有待修法。在「扁案」審理過程中,一再向蔡守訓先生主持的合議庭表示,在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後,司法人員應該與時俱進,對於我國過長的押期,做最謹慎的考慮、並做出最符合修法方向的羈押決定。然而,「扁案」的合議庭卻草率漠視,自創非法羈押之理由,違法違憲。

尤其是,蔡守訓先生所主持的合議庭,表面上羈押的理由包括串證、逃亡之虞,但延押的裁定卻履履出現:「被告為卸任總統尚有社會影響力」、「被告出書」、「接受外國媒體採訪」、「由卸任總統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前往看守所會見者不乏社會知名人士」以及「攻擊司法」等無關乎羈押法定要件的理由,在在透露出合議庭無法嚴守法律所規定羈押之要件,而自創羈押理由,透露出其羈押有報復性及懲罰性,但是,羈押並不是用來報復及懲罰,可見其羈押、延押已違法違憲。

漠視陳前總統的健康,顯不人道
陳前總統好好的一個人,從去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押到現在全身都出現問題,例如,依台北縣立醫院之診斷,陳前總統的心、肺、眼、腳都已出現問題,走路也變成跛行,上下囚車也會喘。但是,蔡守訓先生的合議庭,竟然說陳前總統一切正常。

當羈押中的被告在開庭過程中身體極度不適的時候,不具專業醫學知識的法官,竟然不是送醫,而是在法庭上傳紙條,並輕挑嘲笑當事人,立即宣布還押看守所,草率剝奪被告戒護就醫的人權?令人難以置信。

如果不是陳前總統在還押看守所後,以不食、不飲水方式進行抗議,始遭看守所戒護送醫,並經臺北縣立醫院診斷證實陳前總統確實有心、肺、眼及足等多項病症,其中包括心肌梗塞的前兆即冠狀動脈粥狀硬化、以及有失明可能性的青光眼,陳前總統不就含冤被誣指為作戲了嗎?法院可以輕視被告之健康及人道至此嗎?

欠缺憲法意識的年輕無社會歷練的法官制度,顯有改造之必要
再從其他的角度來看「扁案」,仍是問題叢叢。

(一) 首先,「扁案」的合議庭不具有憲法意識,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強調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應予尊重,司法機關不應任意介入總統此項特權。然而,「扁案」的合議庭卻猶指陳總統核定絕對機密的行為無效,這樣的做法不但逾越「刑事庭」的分際、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不尊重「憲法上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更應正視的是,依合議庭的見解,以後台灣根本不需要有行政機關,一個法官就可以把行政機關給完全否定、推翻掉,這十分地嚴重。

(二) 其次,本文作者多次聲請勘驗偵訊中的光碟,發現諸多的弊端,以李界木於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偵訊光碟為例,經「扁案」合議庭於九十八年三月十日當庭勘驗,即發現:(1)特偵組檢察官共有二十四次的脅迫、恫嚇;(2)計有三十二次打斷李界木,不讓其連續陳述;(3)總共有五次脅迫、誘導李界木一定要指摘總統府的會議,是由陳前總統指示採取第一方案;(4)總共有兩次以利誘方式,要李界木認罪自白;(5)計有一次以詐欺方式要李界木自白。從勘驗光碟的過程中,可以看到特偵組一再脅迫李界木若不配合,將變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來訴追(註:事實只有一個,該適用什麼法條、就應適用什麼法條,豈有配合就訴追輕罪、不配合就訴追重罪,變來變去的道理),更一再恫嚇將「清算」李界木的財產,檢察官甚至說出:「五人共識五人一起辦」、「筆錄做出來,你會死的很難看」、「你真的會傾家蕩產」、「把你押起來是為了讓你有台階下」等恐嚇性用語,顯然構成刑事訴訟法第一五九條之一 「顯不可信之情況」,依法前開偵訊筆錄不可做為證據。可是即使法官自己都親眼看到特偵組不擇手段的違法辦
案實錄,「扁案」合議庭事後仍裁示該次偵訊筆錄具有證據能力,那麼勘驗光碟作什麼?根本沒有用。「扁案」偵查期間的違法情形嚴重,「扁案」合議庭卻甘為違法之偵查程序背書,實難杜攸攸之眾口;三位法官人明明身在法庭,法官的眼睛硬是對特偵組的違法視而不見,法官的耳朵硬是對「扁案」律師的訴求置若罔聞,當法庭審理流於形式,法庭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最後的結果絕非法治國家正當程序所應許。

審理至今,更顯陳前總統的清白
事實上,「扁案」審理迄今,陳前總統的清白益發清楚明瞭,茲分三大案簡要說明。

(一) 國務機要費案的部分:(1)總統府會計處從上到下重要的幹部,共計有五位證人(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科長梁恩賜、邱瓊賢、藍梅玲及蘇志)的供述,已證明慣例上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之性質;(2)其次,包括行政院主計處、總統府、審計處三個行政機關的函覆意見,也都說明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之性質;(3) 如比照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金錢混同」及「大水庫理論」,陳前總統擔任元首任期內,國務機要費確實「因公支出」用罄,並無不法所得,可見陳前總統涉及的「國務機要費」乙案,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制度設計問題,實不應強行羅織陳前總統入貪污重罪。

(二) 龍潭購地案的部分:本案重要之共同被告及證人如林百里、辜成允、蔡銘杰、蔡銘哲、辜仲諒、魏哲和、李界木及夫人吳淑珍等八人皆已在法庭具結供述證明陳前總統與龍潭案無涉。可見陳前總統在審理過程是經的起考驗。否則焉有所有重要之共同被告及證人都作證與陳前總統無涉。今合議庭竟然在庭訊時,對於有利於陳前總統之證人,明顯表現出敵視及責難的語氣及詰問,其態度顯有可議。合議庭之指揮及訊問過程,應展現公平、公正,及平和的態度,且不有先入為主偏頗的訊問態度,也不應該因為過程中有其他公務員行為具有瑕疵,即懷疑國家「兩兆雙星政策」。而既然八位共同被告及證人既然證明陳前總統無辜,亦應尊重,而不是凡事以懷疑有色的眼光去對待及過度推論,此是檢察官的角色,誠非法官所應辦演的角色。

洗錢案的部分:由共同被告及證人林文淵、黃芳彥、黃維生、陳致中、黃睿靚、陳鎮慧、葉玲玲、徐立德、蔡鎮宇等九人的供述,足以證明陳前總統從來不管錢,且足以證明總統未曾參與開戶、匯款或轉帳等行為,清楚勾勒出陳前總統並無參與洗錢的事實。

扁案凸顯台灣司法再改革的迫切性
自接任「扁案」委任以來,曾見聞過特偵組的吳文忠檢察官「扣應」到「全民開講」的言論,吳文忠檢察官在媒體上公開表示「扁案起訴」有「漏洞」、有「爭執空間」、「不是沒有無罪的可能」,更可見扁案的起訴確實有草率、證據不足等問題,令人難以理解地是「扁案」合議庭對於檢方的問題反卻沒有任何反應;甚至,近半年來的審理,交互詰問的諸位證人都指出陳前總統並未涉及貪污,合議庭卻置之度外,執意延押陳前總統,顯然讓交互詰問之制度空洞化?也讓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活動只是變成讓「扁案」合議庭正當化其審判權的理由,誠屬悲哀;更遑論,「扁案」律師所提出種種符合人權、符合法治的訴求,合議庭皆置若罔聞、聽而不理,執意違法、違憲審理「扁案」。當法院的審理徒具形式,聽不進當事人任何聲音的法庭只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法庭,這是台灣司法的悲哀。希望藉由本文能喚起社會大眾正視「扁案」違法違憲的問題,支持司法改革之呼籲,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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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4日 星期日

三澤光晴 殞落!!~超世代旗手.波瀾壯闊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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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摔角


訃報

弊社代表取締役 三澤光晴儀 6月13日永眠いたしました。
多くの皆様より頂戴しておりますご厚誼に深く御礼申し上げます。
いかなる時も全力で試合に臨む故人の意思を継ぎ、今後とも選手・社員一同邁進してまいります。
ご声援のほど重ねてお願い申し上げます。

2009年6月14日
株式会社プロレスリング・ノ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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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3日,台灣以及日本的摔角迷們都會記得這一天。NOAH摔角聯盟社長兼選手三澤光晴(MISAWA MITSUHARU)在GHC雙打選手權試合中,被齋藤彰俊以一記危險角度的岩石落下技擊倒。裁判上前察看三澤的狀態時,三澤無法動彈且已經沒有反應,因此裁判立刻叫停比賽。三澤光晴在日本時間晚上10點10分,被證實死亡,享年46歲。(1962.06.18~2009.06.13) NOWNEWS記者姚南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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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澤光晴是我的偶像~真的有點難接受這件事









後續報導






最後一場的CARD
寄件者 摔角


理想主義者
寄件者 摔角


永遠的王者
寄件者 摔角


看他的比賽總是給我很多的感動

一場場充滿夢想 希望 勇氣與毅力的試合

我總能從中獲得力量

謝謝你~ 三澤光晴

願你在天國說黃色笑話調戲天使

跟橋本真也乾杯

給撒旦一記肘擊 加一個猛虎螺絲座擊91

然後快點投胎再繼續打摔角XD

我五十歲的時候就能看到你的出道戰

其實........


剛剛我哭了十五分鐘(我不要你死掉阿TT!!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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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齊藤彰俊.這是意外這是命.請你好好的繼續打下去!延續社長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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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網友真的很可愛[三澤紀念館]大家可以去線上致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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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小貓待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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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鄰居洗衣店有一隻兩個月大小母貓待領養

歡迎有興趣(認真)想領養的人跟我聯絡

照片

寄件者 20090608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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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6日 星期六

三澤光晴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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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三澤光晴- Mitsuharu Misawa (Spartan X - Slow Version)


The Legendary Mitsuharu Misawa (外國網友做的很棒的紀念影片)


好歡樂^^


97年末火鍋大會


三澤smile


一場比賽就讓我起好幾次雞皮疙瘩


資訊還蠻多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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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什麼樣的政府 就給你什麼樣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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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姚元浩衝浪賽 黑衣男恐嚇 嗆「走著瞧」賽事取消損百萬 緊急報案 警所分駐所踢皮球
2009/05/25 台視新聞-報導記者:張淑兒

藝人姚元浩前天在宜蘭烏石港合法舉辦衝浪比賽,沒想到,不但當天凌晨接到三通恐嚇電話,比賽到一半,還出現30多名全身刺青男子鬧場,比賽被迫取消,姚元浩損失近百萬元。

衝浪比賽剩最後一分鐘,突然來了近三十名黑衣人,下場攪局.幾名全身都是刺青的男子,肆意拿了大會的衝浪板,就進入比賽場地,選手們都嚇傻了,主辦的藝人姚元浩,其實在比賽前一天,就曾接到三通恐嚇電話.雖然很害怕,但舞台都搭了,70幾名選手報名費也繳了,比賽只能照常舉行,沒想到真有黑衣人鬧場,姚元浩報案處理,但派出所跟東北角分駐所卻互踢皮球. 由於這些黑衣人沒有動手動腳,加上海邊是公共區域,警方無法驅離,最後比賽只好被迫取消,姚元浩損失將近百萬,也讓原本健康的衝浪活動,蒙上一層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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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申請舉辦的比賽遭到恐嚇勒索

警察到場卻一點鳥用都沒有

難道是要鼓勵大家

1.付黑道保護費了事?

2.找熟識的人介紹黑道來嗆堵?

3.自己跟黑道正面衝突?

那....警察是做什麼用的?

保護馬區長跟共產黨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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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街頭抗爭三十年 一年退回戒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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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ag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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