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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一把大腸花把中共燒到跪下來

中時在這兩天刊出的兩則新聞,大出我的意料。原本我在前幾天才預言:中共會開始棄馬,自己抓回控制權。但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兩則新聞讓我看到中共從只是中性的抓回權利,變成被局勢嚇到跪下來…
這兩則新聞是
  1. 中共願直接與學生代表對談
  2. 中共願重談服貿,談均勻紅利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這要從中共的結構談起,中共是很注重位階對等的談判的。所以當初馬卡茸派王咕嚕過去談判時,中共是氣得半死的。(因為中共派國之重臣,台灣竟派隨侍親隨)
所以中共這次直接跳過這麼多人,直接要跟學生代表對談是很罕見的。
再來是中共竟直接主動提了重談服貿,因為原先協議忽略了太多基層人民,只照顧到商人權利。
這是非常的罕見行動。主要的原因是要阻止「台獨」的這把火燒起。而是這把火開始燒得非常非常的猛烈。

讓利不是重點,「統一」才是。

對中國來說,讓多少利從來都不是重點,而是能收復台灣,讓該任領導人在歷史上留名。而且這個計劃已經快成功了。
在進行這場反服貿學運的時候,活動主軸一直圍在繞著的是反政府黑箱。立法解決問題。但到最後活動結束的一天,口號變成了中共最害怕的一個字眼「台灣獨立」。
(P.S. PTT 上也有人看出來了 [爆卦] 中共戰略調整與馬卡茸慘狀 )
台灣獨立這個字眼,你想想已經多少年沒出現了。有多少年,這個字根本變成了一個髒字。沒人願意大聲主張,因為會被人唾棄(雖然明明是正確的事)。而且譴責台獨這個字,也多少年沒出現了。最好就讓這個字直接被埋到土裡面,連提都不要提。
現在的學生根本腦袋裡面也幾乎沒有「台獨」這個想法。
林飛帆和陳為廷雖然支持台灣獨立。但在這場運動裡面幾乎也沒提起這兩個字。
最好的例子,就是在學運裡面的學生,在活動裡面竟然搞不清楚狀況的嫌棄公投盟的阿伯收割他們活動。
(後來被人糾正,沒有公投盟阿伯第一天在外面擋警察,這場學運根本打不下來。而立法院旁邊的路權一直是公投盟的阿伯申請的,他們在這裡作戰非常多年了。)

中共最不想看到的局面:「台獨」再度被提起

什麼改變了這一切。4/4 江淑娜在面對學生堅持立法的情況下,不悅地表示了學生此舉是將兩國關係「法律化」。而豬一般的隊友補刀,嗆說這根本是台獨復辟。
這群學生腦袋本來裡面根本沒有「台獨」這個想法,他們想要的是維持現狀和反政府黑箱操作而已。對方一嗆頓時讓全部的人都開始反思起,這場運動的本質是什麼。
繞了一圈,竟然變成「支持台獨」。那麼學生就在想,幹,那麼支持台獨到底錯在哪裡?
然後更糟糕的是,4/7 是鄭南榕逝世 25 週年紀念日,「我是鄭南榕,我支持台灣獨立」這一句話在那天傳的到處都是。
每個人都開始覺得「台灣要獨立」。
這在4/8-4/10 的「大腸花論壇」更是明顯。大腸花是網友音地大帝在立法院外辦的幹角論壇,主要是要讓民眾抒發在這場運動裡面的不滿,全民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採取網路 live 直撥。
這三天的大腸花論壇,每一集都長達 5-8 個小時之久。當中的共同點幾乎是每個人的結語都是「我是 XXX,我支持台灣獨立」。再也不是這場運動最早的訴求,的「反對黑箱,服貿立法審查」。
這個消失十幾年的詞,竟然在這三天裡面,被 repeat 了幾百遍。而這個 live 節目,影響力之大,在尖峰時間,同時收看人數是數萬人( > 5 萬)之多。甚至蘋果在最後一天也自己架了攝影機,同步 live 直撥。
我相信中共應該也有看這個節目,鬧了這麼大不可能不看。
他們看了,嚇都嚇死了……
一把大腸花,把中共燒到跪下來。

2014年4月19日 星期六

[試題] 102-2 李茂生 刑法分則期中考

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李茂生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3年4月15日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要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島國A近年來在總統馬鹿的領導下飽受經濟疲弱之苦。一日因為總統在病後服用了特效藥 "福冒"突然精神百倍,像是回到當年"蛹角馬"的小熱褲時光,決定與B國簽訂"福冒協定", 大量銷售此特效藥來到A國。 然而此藥其實根本不具療效,且一旦傾銷,必定會衝擊會本土藥商。此時取得該要代理權 的藥商甲為了簽訂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以美酒.美金.美色賄賂負責商談的官員乙,要求他 不顧談判條件,盡快簽訂。乙雖然全數收下,但然為了本國最大的利益而與B國數次談判。 此時總統因為進度過慢撤換乙,改以同樣熱愛此藥而急欲通過協定的丙來談判。果然丙一 上談判桌就對B國開出的條件照單全收。事後丙得悉甲為求簽訂什麼都願意,就以談判成果 向甲索取集合住宅"弟寶"一戶。 得知丙竟以如此輕率的方式簽訂影響A國產業甚至國民健康的條約,C大學學生丁甚為氣憤, 便與T大研究生戊帶著一票學生趁警衛不及防備,衝進行政機關並佔據之,以示抗議。其 中丁為了進入行政機關,撞壞了大門。 此行為立刻引來總統的高度不滿,立刻責令行政院長排除。行政院長身為學養深厚的 "自由主義研究者",當然立刻遵命照辦,命令警察進行攻堅。在攻堅過程中,警察己因為長 期值班,肚子很餓,兩眼昏花,眼見桌上有一根香蕉,正要上前去拿時,才發現原來只是行 政機關用來美化環境的向日葵,己一氣之下,便把向日葵折斷丟棄地上,還踏了好幾下。 另一方面,鎮暴警察庚則因為前一晚與老婆吵架,心情很差,明明可以用拉托抬的方式驅離, 卻硬是用齊眉棍痛毆抗議學生出氣,並一路追打至行政機關外。 丁戊等人被趕出來後仍然靜坐在行政機關前抗議。而因為警察的過度執法行為,A國國民相 當憤怒,紛紛聲援學生。為了恐嚇聲援者,總統密令黑道老大,綽號"黑狗"的辛給這些老 百姓一點顏色。辛便發給每個人500元,每天都與他聚集在行政機關前跟抗議學生叫囂,說 是要來反對學生反對福冒。因為人數眾多佔據了交通要道,導致連車輛都難以通過。 幾日後,因為立場實在站不住腳,說不過抗議學生,辛於是偽造了一紙公文書,以行政院長的 名義說是要清洗行政機關的地板,命令噴水車出動,打算用噴水車把這些學生趕跑。清潔單 位雖略感詫異,但心想行政院長向來很愛乾淨,便不疑有他的出動了。 戊消息靈通,早知道有此行動,便率一票學生在噴水車四周靜坐,導致噴水車無法抵達目 的地。辛感到衰老,於是離去。 數周後,總統還是簽署了福冒協定,並將抗議學生全部逮捕起訴。 請問: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的刑責為何? (不必討論侵入住居的部分) -- 當獨裁成為事實 革命就是義務 --

剛剛看到有官方版擬答出來啦 考題:http://www.ptt.cc/bbs/NTU-Exam/M.1397554670.A.3A1.html 首先一開始我們提到的,賄絡罪的問題。第一個要把握的是國家法益裡面任何犯罪,跟公 務員相關的犯罪,一定要跟職務這東西有密切關連,這個東西所有公務員犯罪都會提。不 管是利用職務的機會方法或職務高度相關的,考題裡面有涉及的都會把握在職務上面。今 天這個行為是個負責商談的官員,所以說這個工作,職務範圍就會被畫出來,就這個協定 商談的內容就是職務範圍。今天這個部分,他是要求不顧談判條件儘快簽訂。在違背職務 要怎麼認定?這種東西有兩種說法,第一種就是你要去做 A 事,結果你去做非 A 或 B, 顯然是跟職務有所違背,這有可能是一般的違背職務;另一種是,我要給不給某個決定是 有裁量條件的。例如說長官規定你要送一年份的牛奶到某個區域,結果你不送牛奶、或是 送一年份的柳橙汁,顯然就是違背職務,但是這個案例,不會是要簽或不簽,必須要個很 好條件,就算後面發現不是利大於弊,但是如果你有去做好裁量,那就算了,但是不顧條 件,就把裁量空間壓縮到沒有,不去判斷,所以那就是違背職務——職務賦予裁量權,他 有這個義務。所以甲要求乙違背職務的事項。而另外的條件是,要求期約收受、交付,這 也有嘛,行為上沒問題。最後要看的是對價關係——行為主體、態樣、行為客體和事務, 把它建構出來——這個客體是賄絡或不正利益,我特別寫美酒美色跟金錢,美酒跟金錢要 落入賄絡沒問題,美色要論;那我們要求對價關係,三者要綜合判斷,想要換到的是身為 代理商狂削一筆,然後代價是美酒美色金錢,那對價是強調賄絡的東西跟獲得的東西的「 關連性」,不是價值差不多(你今天為了五百萬利益交五百萬出去是賺什麼?),所以標 準會模糊,需要個案判斷,沒辦法有確切標準。你大概可以依照這個東西把要件論述出來 。 一開始當然是說,甲交付什麼給乙的行為,今天這個交付行為會涉及國家法益——身為( 談判)公務員,當然你要論述藥品上市可能會造成什麼傷害,但這因果關係是遠了點,不 太討論。那這個是圖利罪共犯、行賄共犯或收賄正犯,還不知道。那甲呢,不具備公務員 的身分,今天是人民嘛;那甲交付了東西給乙(公務員),以違背職務的事項——為什麼 你覺得是違背職務的事項,因為談判一個有裁量空間的東西,那你要求不去裁量,剝奪其 職務,所以才說違背職務的事項,為了美酒女色跟金錢之類,為了得到當代理商——這跟 交付的美酒跑車金錢具備對價關係。換句話說,我只要交付這些東西,就可以得到代理商 的好處,但是這是影響到公務行為的公正性(法益),一旦我們允許靠交付錢財得到利益 ,就會影響到國家的公正性——透過這些描述,我的國家法益被破壞了,構成要件該當。 進到違法性層次,沒有必要得到私人(極小)的公正性,侵害國家作用圓滑性,所以很容 易得到不阻卻違法。責任層次,今天應該具備故意——都說是藥商也沒有什麼特別理由排 除掉(什麼不知情之類的),都可以從客觀上建構主觀,得到故意,沒有其他阻卻責任事 由,所以這些看下來該當刑法 §122 的違背職務行賄罪,基本上論述架構是這樣。我們 不會特別去考因果啦、正當防衛,大概都在構成要件的打轉,當然有些部分是期待可能性 啦。 反過來看,乙的爭點要去探討到的是,他去收受了,大體上結構跟上面一樣。但是乙之後 沒有去做違背職務的行為,所以跟加重事由不符合的。那這個時候沒有去做違背職務的行 為,那國家公正性會受到影響嗎?如果沒有其他的輔助判斷還不至於,你不說我不說沒人 知道嘛。但是這種狀況會去起訴的時候,一定是發現有不正常的金錢流動嘛,這時候會對 談判結果有懷疑,就算真的你的談判結果真的是利大於弊,這對國家公正性就會妨害了, 這時候人民就不信任談判內容跟談判官員了,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還是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所以你還是要對事後做的事情做出論述,會跟保護法益扯在一起。那為了避免過度朝向 舉動犯之類,還是要論述法益被侵害的程度,但就這個例子如上所述還是可以構成破壞國 家運作公正性。 乙構成收賄,甲構成行賄。那今天討論的時候,甲是否可以成立收賄罪的共同正犯嗎?一 個巴掌拍不響,他們兩個都對國家侵害都有貢獻嘛。那這邊就會有對向犯嘛,假設說今天 因為一些理由,讓甲無法構成違背職務的行賄罪,所以不能用乙的共同正犯讓甲成罪。這 邊可以討論一下。 丙的話就是老師討論的事後收賄罪。基本上剛剛考題的寫法,在每個行為的要素上面都是 差不多的。丙的話基本上是做違背職務的行為。丙都事後想起所以要求拿錢,事後的要求 行為構不構成犯罪?§121 跟 §122 說以職務上的行為要求期約收受——是不是要做這 件事情不是這兩條在意,§122 說你事後做這件事情還會加重;§123 甚至還說,還不是 公務員就收受,等到公務員再去做;這三條都在講說,先拿錢再做事,但是先做事再拿錢 能構成嗎?老師說,法條的結構要求有先拿錢再做事的,然後法條沒有明文規定,顯示說 是明文排除,最後,你拿錢的行為跟職務行為關係很難建立起來,所以這時候是不會構成 犯罪的。 丙還可以額外討論,有濫權行為,縱或事後去要錢。那這個違背職務行為事後能不能成立 犯罪,解釋的空間可能很廣,可能可以去討論看看。那今天算不算圖利罪?會涉及到是不 是明知違背法令圖利自己或他人,這會牽扯到在客觀上圖他人利益——這在因果關係會要 求嚴格一點,例如說為總統開心之類的,這個會比較困難;另外,主觀上來說,會說他是 明知違背法令的認知,也有點困難。題目給各位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按照黃榮堅老師的討 論架構,明知違法去做這個行為造成大量藥物進入市場,影響大眾健康,可能造成的犯罪 很多,但是在故意會不會通過是有點問題。有很多的討論空間可以說。 今天丁跟戊去衝撞機關內部並佔據之。有兩個問題可以討論,警衛是機關駐警,可能具備 公務員身分。那今天有沒有妨害他行使公務?警衛的工作是看守好機關嘛,那你衝進去就 是妨害他的公務——但是我們手段上有要求,所以就會涉及到有沒有強暴脅迫的行為。趁 人不及衝進去有沒有存在強暴脅迫?可以討論看看。按照條文內部的架構來寫,主體是一 般人民嘛,客體是公務嘛,公務的前提是公務員執行公務,所以會去探討這兩者:警衛是 否是公務員、警衛的職責所在,再來是行為態樣:趁人不及是不是強暴脅迫、具體有沒有 妨害到公務?還有沒有特殊的要件?按照這個架構討論。那妨害公務罪有沒有什麼深刻的 阻卻違法事由?這邊有很深刻的討論,上禮拜才在台大講。那有沒有具備可罰違法性,就 扯到會不會用公民不服從之類的——那這邊不會是評分標準,因為在學理有爭議、上課也 沒講,不會苛求。但是作為刑法的學習者,除了構成要件該當,那在違法跟責任,如何納 入社會的利益衡量跟解釋內涵,就是各位的刑法跟解釋學功力了。就算各位沒法寫出來, 也可以討論或回去好好思考。 除了妨害公務以外,把大門撞壞,就會討論毀損相關的概念。毀損部分,大家會想到張德 正。那這邊只是把大門撞壞,那判刑這麼高,五多少有社會法益在,可能會影響人員傷害 之類。那考題上,顯然沒這麼嚴重,不過沒寫出來還好。那門算是「公物」嗎?算不算職 務職掌的公物?老師會傾向說,關係沒這麼明確,要硬是牽扯到公物,會有點牽強,當然 你要說警衛是看門狗那大門就是公物啊,也是可以但就忽略那具體要保護的法益內容。那 個人法益的部份,算是財產範圍,那致令不堪用嘛,然後還有可罰違法性,這是在現代社 會太輕微,要足生損害於公眾。那把門撞倒還可以被放回去,不致於會有毀損問題,但是 如果像是管碧玲或邱毅之前踹壞門可能就有致令不堪用嘛。然後把門撞壞大不了賠你一個 嘛,那進入違法性討論,那公民不服從的保護法益,能不能納入違法性討論,或是只能在 量刑事由?然後這個物品是個人法益呢?還是把國家威信放進去——這樣會不會太過擴張 了?這在我國學界還沒有定論,還可以繼續討論下去。 攻堅部分,如果要討論總統或行政院長,對各位太困難了所以不要求。那己跟庚的問題, 到最後來講是差不多,是為了娛樂大家這樣。討論的爭點沒什麼爭議。今天比較會有問題 的,一開始概念是這樣:今天以為是香蕉咬了一口是花,丟到地上踩爛。這邊會主觀錯誤 問題:我今天是為了使用香蕉咬了一口,會是竊盜,但是客觀上是毀損,所以這個利用行 為——之後上課會提到,我在超市開一瓶牛奶喝掉,是竊盜還是毀損、噴出來算是什麼? 好啦太複雜所以讓他回頭是岸,馬上就發現是花。 那回到毀損公物——公物是彰顯職務的重要性,還是鎖在職務範圍。你撕毀文書,除了物 品本身,還有國家威信或作用嘛,還是有這個內涵在裡面。所以解釋上要謹守在職務裡面 。所以你只是把裝飾環境的花朵,不會造成毀損公物罪,所以會回到毀損罪的架構在裡面 。毀損罪因為過於輕微可能在可罰違法性上面不罰。只是這個毀損行為可能有 §134 的 問題,之所以可以踐踏這個花朵,是因為攻堅所以看得到,所以可能可以進到因為公務上 的職權機會方法。那如果我們可以容許他在其他場合執勤外執行其他行為,像是我去搜索 ,順便吃掉珍奶跟雞排,會覺得公務員很鴨霸無理取鬧,對於公務員聲稱很廉潔跟方仰寧 一樣好棒棒會產生不信任感。那這樣是否能嫁接 §134 可以討論。 庚的部份,很簡單——一定是攻擊行為(§277),甚至你說打到頭破血流,這邊不要求 各位深論啦,§278 重傷,或 §271 的殺人未遂,有沒有可能?如果我是刻意拿棒敲你 頭會不會是殺人未遂?這邊有客觀上的爭點。然後有 §134。那這邊不會有可罰違法性— —我依上級命令驅離非法行動,他會說警察有驅離職務在,依照職務去做——但是依照職 務內容有要求最極端的方法嗎?我們要求機關依法行政有裁量空間,就會要求比例原則: 你可以用拉拖抬的不去做,這就不是合法的職務行為,甚至是個犯罪行為。在違法性層次 上面,就會否定掉依法令或職務行為。 最後幾個比較簡單:辛給每個人伍佰塊要求聚集叫囂,可能可以討論到的犯罪就還好。集 會遊行是基本人權大家都可以路過嘛,那如果是因為他給人錢站在機關外面,造成交通梗 塞,會不會構成犯罪。那就會討論,這算不算以他法阻塞構成交通要道,構不構成 §185 ?§185 指往來安全,安全是什麼?這時候會比較傾向說,縱或造成交通不便,但依照現 場狀況,當有一大群人圍在交通要道,在一個制度健全的地方,警察會在現場維持交通治 安嘛,不是在一個杳無人煙造成交通混亂之類,所以不會致生交通往來的危險,不會構成 犯罪。 再來就是偽造公文,那這邊只是想說考一下公共信用罪章,沒有考太困難的。今天就會區 分是公文書,還有有形跟無形偽造。這邊很明顯就是有形偽造,同時又拿去交付給清潔隊 ,所以很顯然有行使。有偽造、行使,競合上來講用哪一個?基本上就這兩個爭點,沒什 麼大問題。 最後就是戊的行為。那今天原則上只需要討論有沒有妨害公務,然後靜坐是不是強制的手 段,可以討論這個爭點。原本還說是否有交通工具,但是距離太遠,所以不致於討論這個 。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Re: [爆卦] 剛從現場回來~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標題 Re: [爆卦] 剛從現場回來~
時間 Thu Mar 20 02:00:28 2014


其實昨天晚上一直很猶豫要不要去現場

因為人現在在林口 往台北有一段距離 交通也不是很方便

但總希望能做點什麼

晚上在便當店吃飯時 聽到老闆娘在邊剝碗豆邊看到TVBS跑馬燈打出立院學生情形時

說要是他小孩去現場的話他絕對會把他打死 說現場很危險

老闆還說 學生就該好好念書 未來出社會就是他們天下好好幹

我聽不下去 直接嗆他們說我們都快沒有未來了你們還想怎樣

話不投機半句多 我最後低頭沉默吃著我的便當 趕快結帳走人

我第一次聽到有這種人出現在我的生活

高爾基的"母親"這部小說裡 提到故事主角巴威爾原本是頹廢的工人

母親很怕兒子走向父親的老路 突然有一天兒子覺醒 並且還結交了朋友帶回家裡

談論的都是當時的禁書 後來更決定化為行動組織工人運動 但後來被憲兵逮捕

母親被兒子的行為感動 在當兒子被審判時 他四處發著兒子的演講稿

“我的兒子和跟他一起的人們為什麼要被判罪,——你們知道嗎?請你們相信母親的心和
她的白髮吧!我可以告訴你們——因為他們要你們諸位傳達真理,所以昨天被判罪了!我
直到昨天才算明白了,這種真理……没有人能夠反抗,没有人能夠反抗!”

“貧困、飢餓和疾病,這就是你們勞動的報酬。一切都是我們的敵人,——我們一輩子都
是在勞作里面、在污泥里面、在欺騙里面、一天一天地葬送著自己的生命!可是别人却是
利用我們的血汗來享樂,坐享其成,花天酒地作威作福!我們就像被鎖着的狗,一輩子被
幽禁在無知和恐怖之中,没有一點點出路!——我們却什麼都不知道!我們對什麼都害怕
!我們的生活就是黑夜,每一天都是黑夜!是漆黑的黑夜!”

“我兒子的話是工人階級的纯潔的話,是不能收買的靈魂所說出来的話!你們可以看出来
的,他的勇氣是不能收買的!”

“諸位,團结起來!”

“什麼都不怕!還有什麼比你們一生所過的日子更苦的……”

“這種生活每天折磨你們的心,吸乾你們的心靈!”

“復活了的心,是不會被凍死的!”

“用血是沖洗不掉理性的!”

“真理是血海也不能撲滅的!”

在被憲兵追捕的同時 巴威爾的母親 工人的母親 沒有停息的不停的向群眾發傳單

表達訴求 我不懂 難道人真的老了就開始怕東怕西 到底有什麼好讓他們害怕

在吃了一頓不愉快的晚餐後決定了我想去的念頭 在版上桃園團長庚團婉拒運載我的東西後

我決定自身前往 騎著我那可憐的10年中古小50去機車行換機油後出發

不顧機車行老闆說摩托車要抬缸 不然會掛掉

一路上沒有塞車情形 很順利的到了台北 看到台北街上晚上10點還這麼多人

心裡其實有些擔憂 怕現場人不夠多會撐不住

聽到版上有人說要去總統府前靜坐 想先去幫他打氣 結果一路過 一堆憲兵出動

明明紅燈憲兵還揮手叫我趕快過去 後來想到那裏不宜久留 就騎到立法院前

人比我想像的還多 中山南路那有一個車道還有立法院周圍都是人潮

http://imgur.com/rCln4WZ



現場拍攝的 點燈 守護民主

本來是打算去運送物資後就回來 後來想到既然人都來了就到處看

那邊現在像是一個景點 有很多人路過圍觀 也有很多人是為了參加而來

http://imgur.com/peqFvn9



台上的演說 提到基進側翼

http://imgur.com/kNY11fY



好像是中研院士 歷史系所教授 研究殖民學 教大家站起來 不要再被政府奴役

http://imgur.com/jQNpm2A



高雄餐飲大學的老師

http://imgur.com/2DEdcyE



名嘴余莓莓 他其實講了很多概念

政府是詐騙集團

韓國的美牛案因為國會及人民的力量 甚至出動直升機空拍給美國 告訴美國韓國人的憤怒

最後重啟談判 條件比原本的還好

服貿開放後中國企業可以來台開分公司 底層員工會面臨薪水削價問題

高階人才能走的早就走了去國外領更好的待遇 台灣薪水不起色怎麼留住人才

說這是假開放交流真移民 而且是非常廉價的移民

那個張慶忠跑去廁所躲起來 馬英九跑去躲起來 王金平聽到官司勝訴後可能會有所動作

說立法院可以關起來了 立法院長只會變成總統行政院長的應聲蟲 躲在角落小聲說南無

既得利益者不會突然良心發現 自己的權利自己要爭取

演講途中背後有疑似暴走族拿著瓦斯喇叭一路狂按 本來以為會發生什麼事

但余莓莓馬上要大家冷靜並且把焦點移回他的演說

http://imgur.com/DTz9nkP



台上演說的疑似戴著眼鏡的陳為廷 抱歉擠不進前面拍不清楚

說他在林森南路騎車過來時 看到警察帶著盾牌 問警察為什麼 警察說是奉命行事

說警察帶著盾牌是人民賦予他的權力 結果卻拿來對付人民

他也一方面說警察是奉命行事 然後也希望在他演說講台背後的警察能加入我們

後來我去附近頂好買了3桶頂好自製的水 中間掛一個 摩托車兩個手把各掛一個回到現場

聽到好像是清大社會學系老師的演說 叫大家要撐到星期五 這兩天有很多大學教授前往現

場講課 談兩岸與服貿關係之類

我拿著3桶水 還好我力氣夠大 不然真的會撐不住 找不到要給誰

後來看到有一個清大的攤位 就問了一下裡面的妹妹要交給誰 他接手並說了謝謝

覺得他好可愛 並且跟他們說聲加油 希望他們能持續努力

回來的路上 在上山後摩托車終於掛了 走了一小段路回到宿舍

上禮拜剛過了27歲 仔細想過去27年來過了不少渾渾噩噩的日子

連比這次有機會去的去年10月圍城我都在宿舍補眠

前天晚上看到板上的消息 一直很猶豫要不要去現場

總是覺得自己能做點什麼 而不是只是上網打屁看動漫混日子

當現場的人員需要力量時 你有能力即使很微小又如何 當力量集結起來就會很大

我到上個月都還在天龍國大安區的分行 替那些有錢人整天算二代健保避稅

不然就是買儲蓄險避稅之類 覺得做了違背自己良心 但是又不能說不想做

後來調回機房開始輪班星人又繼續宅 只是這次我不想再宅下去

一個月加總有41K收入 去現場買3桶水才120元 加上油錢也不到200元 我可以做

一個月有1半的休假 剛好活動開始時我在休假期間 我可以去現場我去

我現在還很後悔昨天晚上才出發 前面有3天的假期在線上打屁鬼扯

對於現場還未散去的人們 我想說 你們加油 早上還要上班 但有需要我的力量

我會前往支援 哪怕是要花1個半小時騎40公里的路程 哪怕又會操爆我的小50我都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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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108.229
WizZ:現場很危險所以把小孩打死? 03/20 02:01
q0ooo0p:辛苦了! 03/20 02:01
Atwo:太長一串心得文 03/20 02:01
panda04056:推 03/20 02:01
※ 編輯: Mayinggo 來自: 1.164.108.229 (03/20 02:02)
TaiwanSpirit:WizZ:現場很危險所以把小孩打死? XDDDDDDDDDDDDDD 03/20 02:01
a84885640:講一堆 還不是鍵盤 03/20 02:01

鍵盤? 我去現場回來 騎了40公里的路還把我的摩托車操壞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你 只會在這裡哀鳴

a22155721:我的指導教授也是這麼講的 真是....... 03/20 02:02
anncy1008:推!!!! 03/20 02:02
※ 編輯: Mayinggo 來自: 1.164.108.229 (03/20 02:03)
ipiggyt06:一樣騎車去的林口人推喔!近的話星期五可以同路一起回家 03/20 02:03
Iamajoke:推 03/20 02:03
PUTOUCHANG:認真推 03/20 02:03
kazami:不知道可不可以向165檢舉..... 03/20 02:03
bunbunblue:是要妳們好好念書 多存點錢 能移民就快點離開這鬼島 03/20 02:03
future2010:謝謝你! 03/20 02:04
gba0852: 03/20 02:04
oldman874:推~有心最重要 03/20 02:04
Rusifer:推一個 讚 03/20 02:05
ac197:推 03/20 02:05
ben1013: 03/20 02:05
destinysword:打臉推 03/20 02:05
vm0a:推 03/20 02:05
bjj:噓的是?釣魚? 03/20 02:06
fantasibear:推 03/20 02:06

對了 那個老師有提到 中正有一台車北上 台南有5部 高雄有6部 連最遠的台東也有1部

去了以後覺得現場的人並不孤獨 物資也很充裕 有人甚至願意搭計程車陸續送物資過去

我都覺得我那3桶水很多餘了
※ 編輯: Mayinggo 來自: 1.164.108.229 (03/20 02:08)
HD4850:謝謝你 推 03/20 02:07
yethours:你的文章太催淚了 03/20 02:07
hello20:推 父母都怕小孩安危 殊不知我們是為了掙取自己的未來 03/20 02:08
ariston:戰力十足!! 03/20 02:09
SIDNEY:你很棒,我也希望能夠聽聽現場教授的演說 03/20 02:10
Drexler:你說的真好 03/20 02:10
byon1009:謝謝你 03/20 02:13
gungunit:推 03/20 02:13
SallyArthur:超棒 03/20 02:14
lovealice:能做多少就做多少,眾志成城! 03/20 02:14
sanji6311:不會多餘!謝謝你的行動 03/20 02:16
areysky:推~ 03/20 02:22
aax:同是林口人推! 03/20 02:23

我是被調派到這裡啦 南部上來的

星期五晚上活動還沒結束的話請林口人連絡我
※ 編輯: Mayinggo 來自: 1.164.108.229 (03/20 02:24)
Moratti:超棒的文 謝謝你 03/20 02:23
sissyfox: 你很棒 請別讓自己心理的熱火熄滅! 03/20 02:26
fearless12:推 我今天也從林口長庚去的 :) 03/20 02:27
krasnaya:推高爾基的母親...好書 03/20 02:28
Leon0810:推! 03/20 02:28
JuneDream:推 發人深省 03/20 02:30
pkn:有行動有推!! 03/20 02:33
birdmi:這篇文有洋蔥 Q.Q 03/20 02:35
october9:不要嗆別人可以爭取到更多認同 03/20 02:45
heruru:感動 03/20 02:47
peculiarkay:溫馨 03/20 02:51
wheatbb:有感動有推 謝謝你 03/20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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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Tai:恩 作文不錯哦
dcggj:哈囉,我是南崁人,可以和你們一起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