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趙建銘二審重判

我之前有說過.做錯事該關就關.

該判死刑我也沒意見.

但是依據內線交易的前例.

大多是輕判比較多.

還是說趙建銘是陳水扁的女婿.所以該死?

他自己貪沒有錯.

該關該罰也都是應該的.但是若超出了之前同例的人之刑責.

那是不是整個的泛政治化?

賺一億元要關七年

那王又曾要關幾年?

陳由豪要關幾年?

劉松藩要關幾年?

一群人不知道龜去哪裡.還能海外放話回來嗆總統.

留在台灣面對司法.承認過錯的人.是不是要給他機會?

躲到國外的是不是可以外包傭兵去把人綁回來?

抓一個人抽5%.這生意想做的人一定不少.

關於趙建銘.

人家報明牌給他買.就是在釣他.

自己貪.被人仙人跳了...泛藍.彰銀.司法圍在一起框他.

也沒啥..看過食神都知道

[有一批牛肉(股票)很不錯歐~]

現在就差別在.

跟藍色有關係的.就會被罩.輕判.無罪.保外就醫.潛逃大陸.

跟綠色有關係的.就會被剿.重判.有罪.民進黨被媒體罵到臭.

司法這些人.如果不摸著良心幹的話.大家也拿沒他皮條.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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