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說過.做錯事該關就關.
該判死刑我也沒意見.
但是依據內線交易的前例.
大多是輕判比較多.
還是說趙建銘是陳水扁的女婿.所以該死?
他自己貪沒有錯.
該關該罰也都是應該的.但是若超出了之前同例的人之刑責.
那是不是整個的泛政治化?
賺一億元要關七年
那王又曾要關幾年?
陳由豪要關幾年?
劉松藩要關幾年?
一群人不知道龜去哪裡.還能海外放話回來嗆總統.
留在台灣面對司法.承認過錯的人.是不是要給他機會?
躲到國外的是不是可以外包傭兵去把人綁回來?
抓一個人抽5%.這生意想做的人一定不少.
關於趙建銘.
人家報明牌給他買.就是在釣他.
自己貪.被人仙人跳了...泛藍.彰銀.司法圍在一起框他.
也沒啥..看過食神都知道
[有一批牛肉(股票)很不錯歐~]
現在就差別在.
跟藍色有關係的.就會被罩.輕判.無罪.保外就醫.潛逃大陸.
跟綠色有關係的.就會被剿.重判.有罪.民進黨被媒體罵到臭.
司法這些人.如果不摸著良心幹的話.大家也拿沒他皮條.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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